4月19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泸州市2022年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日前拉开序幕, 已取消约600个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01
影响行人通行停车位将取消
日前, 回龙湾、龙马商城一带40个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被取消。由于这一带车流量大,原有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常常造成交通拥堵,已经不能适应现有道路交通状况变化,因此决定取消这一带的停车位。
据了解,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已启动“取消一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工作。截至目前, 泸州已取消33个路段约600个不符合要求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因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影响行人或者车辆正常通行,周边停车场能够满足停车需求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都将取消。
02
鼓励具备条件的停车场对社会开放
日前,市城管委办公室印发实施《泸州市2022年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方案》,5-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在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 将根据停车需求和周边交通情况, 在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施划一批停车泊位 ,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将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对社会开放 ;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 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Q
将对现有停车设施进行规范
★ 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
★ 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各类停车管理信息告示牌;
★ 加快现有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优化完善全市智慧化停车平台;
★ 公共停车场应当接入全市智慧化停车平台;
★ 鼓励配建停车场试点接入全市智慧化停车平台。
Q
将整治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不文明行为
★ 重点整治擅自设置隔离桩、隔离栏、地锁等隔离设施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行为;
★ 个人和其他单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停车位行为;
★ 损坏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施行为;
★ 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开展经营性活动行为。
03
“僵尸车”将依法予以处理
将整治车辆在城市道路违停行为。全面梳理排查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各公共广场、交通节点、大型商场、汽车站(高铁站)周边等区域,列出重点整治区域和路段,整治各类违停行为。
对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僵尸车”、对车辆不按停车位类型停放依法予以处理;通过现场查纠和非现场抓拍等方式, 严查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 违停车辆依法予以处理;探索智慧停车平台向公安交警推送车辆违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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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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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川江都市报
记者 许亚琴
责编丨谢蕤 樊鸣霄 编辑丨曾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