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联系我们:027-85695666

利好!泸州这些企业可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泸州

2022-04-22 10:37 来源: 泸州发布
【字体:


  泸州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可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
  泸州日报记者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室于日前印发《泸州市产业发展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帮助中小微企业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维护企业信誉、保障正常运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自2022年5月16日施行,有效期3年。
  根据《办法》,市产业发展应急转贷资本金由市财政整合原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原酒业借新还旧资金而成,共1.6亿元,合作银行按5—10倍的比例放大为应急转贷资金。 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以内,最多不超过30个自然日。
  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企业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具备本期贷款发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的企业。
  ●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 重点支持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等七大重点工业产业,兼顾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
  ● 单个企业单次使用应急转贷资金不得超过该笔到期贷款本金余额,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万元。
  有偿使用应急转贷资金
  应急转贷资金遵循“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滚动使用、防范风险”的原则有偿使用。
  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市财政分别出资1亿元、0.6亿元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酒业借新还旧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融资转贷环节中存在的“筹资难、成本高”问题,目前已累计办理应急转贷862笔、转贷金额99.84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5亿元以上。
  2020年,泸州入选国家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后,将优化应急转贷资金运行机制作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并在《泸州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中明确,将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酒业借新还旧资金整合为市产业发展应急转贷资金。


  - END -
  消息回顾:
  ●泸州发布干部任前公示
  ● 征求意见稿来了!泸州拟调整城区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和通行权限
  ● 今起,来(返)川要扫“入川码”!热点答疑→
  来源|泸州日报
  记者 刘明霞
  责编丨谢蕤 樊鸣霄 编辑丨曾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