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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部丨《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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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11:10 来源: 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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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第二部海绵城市
  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
  出台了!
  近日,泸州日报记者从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暨贯彻实施会上获悉, 泸州市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全国第四部也是全省第二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


  今年初,经市委同意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确定为2022年的制定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明确各阶段任务和相关部门职责。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到市外考察学习立法经验,在市内实地调研重点问题,对法规制度设计进行分析研究,并将相关内容融入《条例》草案中,充分体现泸州特色。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广泛征集意见,组织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等进行论证,组织政协委员进行协商,并通过《泸州日报》、泸州人大网和人大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30日,《条例》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28日, 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内容共有六章34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海绵城市概念等作了规定;第二章规划建设,对项目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作了规范要求;第三章运营维护,对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主体责任、运营管理机制和设施保护等进行了明确;第四章监督管理,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信息化管理、质量管理、监督考核等明确了具体要求;第五章法律责任,对不履行相关职能职责以及破坏海绵城市设施等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第六章附则,对有关专业术语作了解释。


  2016年,我市被确定为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组织领导、全市域整体推进、全覆盖规划指引、全维度制度保障、全过程项目管控、全视角技术支撑、全周期平台监控”的海绵城市建设“七全”模式。2021年6月,我市成功申报为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通过地方立法,不仅可以及时总结固化海绵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机制,也能够确保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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