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分流,守好分类受理“检票口”。持续规范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印发《关于推进信访受理办理业务规范的通知》,建立信访登记于受理对应衔接清单,细化厘清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按依法分类原则做到逐一“把脉”、精准“开方”,多渠道告知群众受理情况和办理路径,做到诉求问题“群众清、去向明”。
提升质效,保通依法办理“快车道”。建立群众诉求“接件即办”机制,落实“一件一办理”工作要求,强化对信访事项的过程管理,确保来访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实现办理全程闭环管理。发挥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互补互通作用,办理过程力促“访调对接”流程再造,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强化督查,紧扣监督追责“保险带”。以信访监督追责法治化为抓手,配强督查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督查专员职能职责,常态督查事项交办、化解情况,印发工作提示31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89条、完善政策建议3条,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10次。强化“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责任不落实、秩序不规范”等不规范工作行为的监督追责,对国家督办的128件不规范件完成100%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