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马鞍山市医保局发布倡议书 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倡议书
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主动、积极参与到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中来,携手管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医保基金。在此,特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医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者。 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要提高法治意识,遵法守规,自觉加强《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保政策的学习。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折页、广播、短信等载体向社会、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医保政策,不断提升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水平,增强参保群众抵制欺诈骗保的思想意识。
二、做医保基金安全的守护者。 各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当诚信履行好服务协议,按规定提供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坚决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发生。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做到合理收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广大参保人员要知法守法,从我做起,珍惜医保权益,不参与并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三、做打击欺诈骗保的参与者。 全社会要形成共治共管格局,广大参保人员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知晓欺诈骗保行为种类,主动检举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1.将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申请医疗保险结算,套取基金支付;2.以伪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凭证,虛构医疗服务、虛记费用、串换药品或诊疗项目等方式,故意骗取医保基金;3.发生重复、分解、过度、超限制范围等违规诊疗行为导致增加费用;4.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和无医疗保险结算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结算;5.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6.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疗消费;7.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1.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串换药品(医用材料、器械)、虚传药品明细或者将药品(医用材料、器械)以外的其他物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2.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无医疗保险结算资格的机构提供结算;3.采用空刷卡,刷卡后退返现金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或为个人骗取医保基金提供便利条件;4.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疗消费,在店内张贴、散发或通过媒体发布虛假违法药品广告误导消费;5.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医保基金;6.盗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2.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3.非法使用医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4.刷医保卡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5.涉及参保人员不得从事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3.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将切实担负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和职能担当,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医保服务行为和欺诈骗保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55-7165272),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希望社会各界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监督医保,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筑牢人民群众医保“防火墙”。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好文推荐:
1. 学习收藏!中组部“笔杆子”谈怎样搞好调研
2. 马鞍山,步步为“营”!
3. 身处“中心”,马鞍山接连“落子”
来源: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编辑:张琦 校对:戴国文 审核:赵欣欣 审签:王小明
觉得不错, 点赞在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