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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临时超牌运输 保护合法合规车辆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南京

2024-08-21 00:00 来源: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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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栖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加大对临时超牌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现场查获了一起运输企业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形下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件。某企业车辆苏AN08XX(黄)、苏A52XX超营运车辆从南京市江宁区运输可解体两件钢质设备普通货物至上海市宝山区,途经南京栖霞时,经执法人员引导至栖霞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7.8吨,未超限运输。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牵引车苏AN08XX(黄)有《道路运输证》,但苏A52XX超挂车无《道路运输证》,并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明确规定“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临时超牌是国家给一些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的大型不可解物品机动车的特批牌照,且要配合超限运输许可证一起使用,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超”字。这本是服务于大件运输的一个政策,但是社会上却出现了办理临时超牌拉普货而不是大件货物的现象。对于整个运输市场而言,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合法合规普货挂车用户的利益。

  在执法人员通过文件以及相关处罚案例向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后,该企业当场接受了处罚,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合规车辆对货物进行了驳运。(栖霞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