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南京考古工作取得丰硕成绩,得到国家、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高度肯定, 2023 年南京市考古前置工作入选江苏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大案例。 2024 年经过多轮梳理、专家评议推选,南京市“坚持‘先考古、后用地’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双赢”入选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纳入国家文物局编著出版的《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向全国推介,成为古都城市文物保护的示范案例。
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统筹处理地下文物保护与古都型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探索出了“立法先行、部门联动、建强队伍、分类保护”的基建考古“南京模式”,形成了“思想统一是前提、法规建设是基础、机制创新是保障、统筹协调是关键”的“南京实践”,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双赢”。
考古前置,全面覆盖
南京市持续推进“先考古、后用地”的基本建设考古工作,实现了考古前置的全面覆盖。 2017 年以来,南京市年度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量位列全国第三。近五年,我市共完成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1160 个,合计面积 1.169 亿平方米;完成发掘面积约 15.55 万平方米;出土各类文物标本约 22475 件。依法应开展的考古项目,出让前完成考古率 100% ,真正实现了“立项即落地、拿地就动工”的目标,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章立制,完善法规
1999 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提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制度,明确“先考古、后建设”。 2016 年提出考古工作“关口”前移,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地下文物考古工作办法》,明确提出“先考古、后出让”。 2019 年施行的《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先考古、后用地”制度,同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在土地收储入库前开展文物勘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考古前置明确提前到土地收储入库前。
联动推进,提质增效
市政府建立了土地出让、土储计划等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考古前置监管,保证建设用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净地”。市文物部门和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履行考古工作职责义务,各区政府、各开发平台负责本地辖区考古工作组织领导。
由于考古前置全覆盖,出现了考古力量不足、人员短缺等短板,市委市政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2017 年以南京市考古研究所为基础成立了南京市考古研究院,并实施两次增编。 2023 年创新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征集考古调查、勘探服务和考古发掘普通用工服务。制定《南京市考古发掘管理规定》《考古项目普通用工预决算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及文物安全。
应保尽保,分类实施
南京市结合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的规划设计,根据文物本身价值,充分探索“规划避让、规划融合、迁移保护”三种模式分类实施考古新发现的保护展示,结合居民小区、学校、地铁交通等建设尽可能原址保护、融合保护,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保护展示重要文化遗存约 40 余处,其中最重要的是明故宫皇城遗址(西南片区)、黄泥塘大报恩寺遗址、西街遗址、官窑山明代窑场遗址、西营村南唐窑业遗存与南朝寺院建筑基址、五佰村丁奉家族墓葬遗址、南宋建康府贡院建筑基址、南部新城张昭家族墓等,极大地延伸了南京的历史轴线,增强了南京的历史信度,丰富了南京的历史内涵,活化了南京的历史场景,让城市文脉得以延续、让城市文化基因得以留住。
“十四五”期间南京考古工作取得丰硕成绩,得到国家、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高度肯定, 2023 年南京市考古前置工作入选江苏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大案例。 2024 年经过多轮梳理、专家评议推选,南京市“坚持‘先考古、后用地’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双赢”入选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纳入国家文物局编著出版的《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向全国推介,成为古都城市文物保护的示范案例。
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统筹处理地下文物保护与古都型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探索出了“立法先行、部门联动、建强队伍、分类保护”的基建考古“南京模式”,形成了“思想统一是前提、法规建设是基础、机制创新是保障、统筹协调是关键”的“南京实践”,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双赢”。
考古前置,全面覆盖
南京市持续推进“先考古、后用地”的基本建设考古工作,实现了考古前置的全面覆盖。 2017 年以来,南京市年度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量位列全国第三。近五年,我市共完成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1160 个,合计面积 1.169 亿平方米;完成发掘面积约 15.55 万平方米;出土各类文物标本约 22475 件。依法应开展的考古项目,出让前完成考古率 100% ,真正实现了“立项即落地、拿地就动工”的目标,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章立制,完善法规
1999 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提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制度,明确“先考古、后建设”。 2016 年提出考古工作“关口”前移,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地下文物考古工作办法》,明确提出“先考古、后出让”。 2019 年施行的《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先考古、后用地”制度,同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在土地收储入库前开展文物勘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考古前置明确提前到土地收储入库前。
联动推进,提质增效
市政府建立了土地出让、土储计划等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考古前置监管,保证建设用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净地”。市文物部门和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履行考古工作职责义务,各区政府、各开发平台负责本地辖区考古工作组织领导。
由于考古前置全覆盖,出现了考古力量不足、人员短缺等短板,市委市政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2017 年以南京市考古研究所为基础成立了南京市考古研究院,并实施两次增编。 2023 年创新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征集考古调查、勘探服务和考古发掘普通用工服务。制定《南京市考古发掘管理规定》《考古项目普通用工预决算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及文物安全。
应保尽保,分类实施
南京市结合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的规划设计,根据文物本身价值,充分探索“规划避让、规划融合、迁移保护”三种模式分类实施考古新发现的保护展示,结合居民小区、学校、地铁交通等建设尽可能原址保护、融合保护,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保护展示重要文化遗存约 40 余处,其中最重要的是明故宫皇城遗址(西南片区)、黄泥塘大报恩寺遗址、西街遗址、官窑山明代窑场遗址、西营村南唐窑业遗存与南朝寺院建筑基址、五佰村丁奉家族墓葬遗址、南宋建康府贡院建筑基址、南部新城张昭家族墓等,极大地延伸了南京的历史轴线,增强了南京的历史信度,丰富了南京的历史内涵,活化了南京的历史场景,让城市文脉得以延续、让城市文化基因得以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