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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降低水运物流成本,促进形成更加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水运体系,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发文(苏发改收费发〔2025〕169号文),定于2025年5月1日起,江苏部分船闸取消船舶过闸费,南京五座交通船闸中的下坝船闸、洪蓝船闸、秦淮河船闸、玉带船闸四座船闸取消船舶过闸费;杨家湾船闸执行原收费政策不变。南京交通船闸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详情可咨询新版船讯通APP内南京各交通船闸服务电话。(宁交航道)
我市部署道路运输行业近期安全及“五一”假日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