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市民政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发布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根据通知,我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低限提高为700元/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低限提高为500元/月。
图片来源/摄图网(已获授权)调整前标准
● 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低限为630元/月
●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低限为440元/月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20元/月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00元/月 省上有关规定:“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不再区分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统一为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且不低于现行标准;原则上参照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调整一次。”
根据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年社会救助保障水平,2022年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标准:
● 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低限为700元/月
●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低限为500元/月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910元/月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50元/月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来源:下一站攀枝花
编辑:李欣璐
审核: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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