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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 开铁区实施首起大气污染生态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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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00:00 来源: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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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黄石市铁山区某新材料公司负责人收到了一份“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意见”,该负责人表示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是一种积极履行环保责任的担当行为。
  今年8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铁区分局(以下简称“开铁区分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铁山区某新材料公司废气排放情况,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发现该企业所排放废气存在超标情况,随即对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以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始于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之后。而在此案办理过程中,开铁区分局采用了“同时调查、同时启动、同时追责”的模式,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实行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同步开展,最终认定本案造成的环境损害价值总计6393元,同时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罚款。
  本案经综合评估后决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同时针对该类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情况,采取了委托专家评估、出具专家意见的简单程序。与赔偿义务人在较短时间内达成赔偿协议并开展修复,既提高了企业社会责任感,也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据了解,该宗案件是开铁区首例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也是黄石市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查”的案件。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成效逐步显现,走出了过去“企业排污、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开铁区分局已立案12件,累计下达责令改正决定12份,处罚决定书12份,不予处罚决定书2份。下一步,开铁区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及信息沟通,强化生态损害赔偿机制的有效运用,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全力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铁区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