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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生态合力 黄石市共绘武汉都市圈绿色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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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0:00 来源: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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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战略部署,黄石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赋予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的使命。近年来,黄石市积极与周边地区沟通协作,探索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铸就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水环境共治成效明显。截至目前,黄石市考核断面水质总体良好,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11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90.9%,无劣Ⅴ类断面。其中,5个国控考核断面都稳定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一是精准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金牛河位于梁子湖上游,流经大冶市刘仁八、灵乡、金牛3个乡镇。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以来,刘仁八镇立足水源地保护,在流域沿线植绿60亩,实施土壤改良,农田整治200余亩,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和治理;灵乡镇围绕污水收集处理“小切口”,通过生活“黑、灰”水一体化治理,探索有关生态循环治理模式;金牛镇先后启动高桥河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金牛河支流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大幅提升防洪能力。今年上半年,金牛河港口桥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二是开展跨界断面水质提升行动。定期对高桥河(港口桥)国控考核断面开展监测,出现水质变化时第一时间预警,印发提醒函。组建高桥河(港口桥)水质提升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长江驻点研究组成员单位开展4次断面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对高桥河(黄石段)流域内污染源开展全面摸排,积极与鄂州对接,促进高桥河水质改善。今年7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联合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梁子湖区分局,对茗山乡西洪村与太和镇狮子口村交界处的2家养殖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三是强化跨区域府院联动。黄石、咸宁两地成立了富水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作保护基地。两地签订《富水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具有示范意义的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富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大气联动共保蓝天。今年1-8月,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向好趋势。细颗粒物(PM 2.5)累计浓度为3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其中,6月PM2.5浓度为12.8微克/立方米,全省17个地市州排名第1;7月PM2.5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进入前20名。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累计优良天数为20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4%。这是黄石市加强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多管齐下守护蓝天的结果。一方面,区域联动持续强化。今年,阳新县分局联合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湖北阳新与江西瑞昌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从环境准入、信息共享、应急协作等方面加强协作,共保蓝天。阳新、瑞昌两地还开展了大气环境联合执法。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鄂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鄂州市交警支队,在碧石镇江碧路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执法行动。另一方面,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年初印发了《黄石市2024年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露天货运堆场集散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4大专项行动纳入其中,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由市纪委督办,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同时,逐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确保管控措施落实落地见效。

  “无废”创建亮点纷呈。“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开展以来,黄石建立了固废行业“厂内+厂外”双循环、钢铁行业“自产自消”、铬盐行业“干法解毒”等“全域无废”三大模式,受到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认可。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减免税收1.34亿元。今年,黄石以湖北省“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为契机,策划举办“绿色引领 科技驱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与科技创新展,全面展现黄石矿冶文化传承与现代化工业绿色转型、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部门履职形成合力。近年来,黄石、鄂州两地三山湖市级湖长对三山湖联合开展巡查活动。针对保安湖附近村民生活污水外溢问题,黄石市纪委监委武汉都市圈建设协同监督专班联合鄂州市协同监督专班共同查验整改情况,现场督办,提升协同监督成效。黄石市阳新县、咸宁市通山县两地检察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富水河流域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两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配合,整合司法资源,全方位加强富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大冶市联合鄂州市梁子湖区相关部门,在保安湖联合开展“春季护渔”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保安湖禁捕管理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