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医保局官网消息,《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其中,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中提到,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慢特病门诊需求, 现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门诊用药目录等进行增补。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组织实施。 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执行新增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用药目录,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调整。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变化、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及疾病临床诊疗实际,动态调整目录。
二、做好系统维护。省医保中心、信息中心做好病种及药品编码对照、发布工作,及时更新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药品信息数据库供各统筹地区下载使用,并指导各统筹地区做好医保结算系统中药品项目的更新维护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统筹地区要加强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做好新增病种患者的鉴定准入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可及。要及时回应参保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预期。
新增病种及年报销限额
门诊用药目录
信息来源:安徽省医保局 责任编辑:徐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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