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科学评价各地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近日,我市出台《救助管理机构绩效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评估规范》),标志着泰州市救助管理工作和建设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新阶段。
《评估规范》对加强各级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硬件、软件建设作出了科学、全面、详细的规定,较好体现了前瞻性、引导性、规范性。内容涉及市和各地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责任落实、财政保障、内控机制、发现体系以及覆盖城乡的四级救助服务网络、各部门配合的街面协同巡查机制,涵盖现场救助、保护性救助、专项救助、站内服务、离站服务,以及寻亲体系、寻亲机制、信息共享、安全防范和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具体规定了市中心站及基层站的考评指标、考评方法和考评程序。
在首次颁发等级证书一年后,中心站或基层站亦可申报晋级考评。主管部门对获得优秀等级的中心站或基层站可组织复查。5年期满后重新组织考评。 据了解,《评估规范》地方标准的出台,对各地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大对救助管理工作的投入,强化精准施策、精准救助,推进跨区域上下联动的“一体化”高效救助行动,实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考评常态化,推动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积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