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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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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12:04 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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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芜湖奋力打造“四个名城”、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流程规范、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科学试验、效果评估取得新进展,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增雨(雪)影响面积覆盖全市,在抗旱、森林防灭火、改善空气质量、服务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保障芜湖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成效更加显著。到2035年,建成装备先进、布局完善、空地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功能先进、运转协调、效益突出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成为长三角区域重要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和作业基地。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一)强化农业生产服务。结合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围绕我市优质水稻等粮食生产功能区、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蓝莓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评估与区划工作。加大南陵县、无为市等全市农产品主产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提升西北山水生态屏障、西南山水生态屏障和青弋江、水阳江、青安江、漳河、裕溪河、荆山河、西河、峨溪河、泊口河等河流及其串联的湖泊水库、林带绿地构建的生态绿廊区域的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抓住作业时机及时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事件应急保障服务。加强森林火灾火险监测和异常高温干旱预警,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军民联合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开展空地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基础业务能力。加快布设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激光雨滴谱仪等云降水探测设备,强化卫星遥感监测的应用,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作业保障水平。建设皖南区域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并推动成为长三角区域飞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建设,组织开展联合作业。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创建工作,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探索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作业科学支撑。基于芜湖航空产业园,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开展云雾观测、人工增雨(雪)、改善空气质量等外场试验研究,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强化多源融合云降水同化分析和数值预报系统应用,提高作业条件识别和效果评估能力。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开展技能竞赛,提升队伍素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制
  (七)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全面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财政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落实高性能增雨飞机运行维持经费。加大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试验的经费投入。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加强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协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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