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是怎么样的?
原先我市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院持卡结算后,生育津贴自出院次月起经审核后按月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我市上线省医保统一系统后,新系统不在具有此功能。为保障参保女职工权益,新政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次月,一次性先行发放产假以来应享受的生育津贴, 后期未发完的津贴再按月发放。
(承办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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