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和儿童,芜湖特别照顾!
鲜花和幼苗,需要更细心的呵护。
在我国,有专为妇女和儿童制定的发展纲要,而对他们的健康保障,也从出生开始,贯穿个人的成长全过程。那么, 妇女和儿童在芜湖有哪些“特别”的医保权益呢, 跟我们来盘点一下吧。
新生儿“落地”参保,持续推动妇女基本医保参保扩面
在我市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9 0 日内 参保缴费的, 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超过90日的, 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而在扩大 基本医保参保面上,我市全面取消基本医保参保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本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设 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 待期,较之前的1年缩短一半,支持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参保。截至2022年8月底,我市参保妇女174.96万人,参保率达99%。
生育待遇有效兑现
我市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妇女 住院分娩定额报销,按照1000元/人/次标准执行。 今年又提高城镇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 根据妊娠、分娩不同阶段分别提高 400元-1500元 不等。 缩短生育津贴待遇享受等待期,由原先的1年缩短 为6个月。长三角区域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3个月内在 我市用人单位接续职工医保的,视为连续缴费。截至2022年8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分娩报销5443人次,统筹基金支付544.26万元。我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定额报销6624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338.9万元。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通过强化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所有妇女儿童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困难妇女儿童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可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群众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等困难妇女儿童, 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可再救助50%-90%。截至8月底,我市特困、低保平均医疗救助比例达77%。
提高重大疾病保障力度
我市增强儿童重特大疾病、罕见病保障力度,执行 儿童白血病、脑瘫、先天性心脏病 省属医疗机构按病种分组付费政策,“一站式”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 18周岁以下 苯 丙酮尿症及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的罕见患者, 在省内省级或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门诊就诊,其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另外,我市落实妇女儿童用药保障, 将妇女儿童有用药需求的协议期满的抗癌谈判药及时纳入 “双通道”药品目录管理, 如儿童白血病用药伊马替尼、妇女乳腺癌用药曲妥珠单抗等被纳入“双通道”药品,极大减轻了患者负担,从而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患者利益。
▍ 记者:陈旻
▍ 编辑: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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