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芜湖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企业应满足哪些条件?
如申报新建、改造薄弱基层供销社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新建基层供销社和改造薄弱基层供销社必须有县级供销社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②改造后的基层供销社要满足“六有”条件,即: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有两项及以上经营服务项目(农资供应、农业生产服务、农副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销售、农村物流、再生资源回收、便民公益服务等);有农民社员40人以上;有与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可持续发展能力。③所有申报的基层供销社需纳入供销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④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⑤当年已享受“新网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得再申报基层组织专项资金。(承办单位:芜湖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 咨询电话:0553-388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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