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对于房屋的位置、面积有什么要求?
按照《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单独培训场所(不含两个以上教学点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场所总建筑面积的 三分之二 。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生均教学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招收小学生的培训机构,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招收中学生的培训机构,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 。
(承办单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咨询电话:0553 —5018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