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取水许可按照什么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
1、年取用地下水在 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或者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取用地下水,以及由省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的,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年取用地下水在 5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或者市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年取用地下水在 500万立方米以下,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承办单位:芜湖 市水务局水政科 ,咨询电话: 0553-3932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