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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士兵档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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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00:00 来源: 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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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 退役士兵的档案严禁个人携带。 二是 退役前要及时和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对于出现缺失、污损、信息不一致等问题的档案资料,要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开具证明或者补件,避免给退役过程带来麻烦。 三是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精神,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留存退役士兵档案的数字复印件,方便日后退役士兵查询和复印等。 四是 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向退役士兵逐人了解其服役经历等信息,并填写留存本人基本信息和联系电话;对本人情况与档案记载明显不符合的,或者退役士兵反映与原服役部队有遗留问题未解决的,会与相关部队核实商议达成一致后按实际情况处理。这个过程,需要战友们积极配合,按时报到,依法依规处理。 五是 对于“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和“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退役士兵,其档案按照当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 承办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咨询电话:0553-3867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