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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门诊共济机制对老年人有哪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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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00:00 来源: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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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老龄化是我们国家的重大战略,这次门诊保障机制改革从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出发,将老年人作为最突出的保障人群进行制度考量。 一方面,对退休职工给予倾斜支付。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从50%起步,退休职工报销比例较在职职工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完善老年人慢病门诊保障。为有效减轻老年人患慢性病、特殊病长期门诊看病的费用负担,将老年人常患的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青光眼、黄斑性眼病等疾病纳入慢特病门诊保障范围。目前全省统一的有63个病种,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病种保障范围。老年人患上述疾病在门诊看病购药的费用比照住院政策予以报销。 除此以外,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们的个人账户也可以给自己的父母使用,进一步减轻老年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承办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咨询电话:0553-388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