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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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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00:00 来源: 芜湖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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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住院期间,给予其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独生子女护理假 不包含 双休 日 、 国家法定休假日。
  (承办科室:市卫健委人口家幼科   电话:312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