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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征收区域古树管护的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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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9 00:00 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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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卫林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10月份提出的《关于加强征收区域古树管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古树名木年代久远,造型独特,景观效果好,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和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好古树名木,传承地方历史文化作用巨大,市自然规划(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古树保护工作,积极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对每一株古树名木落实管护单位和责任人,属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管护单位和责任人签订《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要求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要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防范和制止各种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同时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规范,要求在申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时,审查项目涉及古树名木情况。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征地拆迁地块不断增多,涉及古树保护问题确实存在,代表提出的古树看管责任不明确,古树生长环境遭到破坏,需要加大力度管护建议非常及时。下一步市自然规划(林业)部门将与园林部门共同加强古树名木的日常保护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古树价值分级管理责任要求,做好县区林业部门古树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导,特别是加强被征收地块的古树名木保护监管,要求征收部门在地块征收中做好古树名木植被调查清点、挂牌,明确保护范围,迁移或保护措施,管理养护责任及责任追究方式等,形成古树保护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完好;在地块规划设计过程中要求重视规划现状调研,对地块现状植被情况进行摸底查清,充分利用既有古树绿化景观资源,组织规划方案设计,力求体现古树名木的风貌景观和文化历史价值,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品位。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3821377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