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F2-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F2-3地块(东至希望路,南至文景路,西至金海路,北至文盛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通州区高新区南区单元F2-3地块(姜北变电站东南侧部分用地)由供电用地调整为消防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36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3〕10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