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往返奔波,劳动争议就能调处结束,市仲裁院不仅上门现场调解,还指出我们用工管理的问题,以案普法,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近日,经开区某制造型企业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感慨道。
去年11月,在该企业工作的一名劳动者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直至今年8月,双方仍无法就工伤待遇赔付事宜协商一致,该劳动者诉至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实际状况,为便于深入调解案件,市仲裁院决定开展“流动仲裁庭”办案,前往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现场调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经过仲裁员释法明理、共情分析,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当场达成一致协议。
“流动仲裁庭”办案模式是市仲裁院把“服务走出去”的一项具体工作举措。近年来,市仲裁院下沉调解仲裁工作重心,前置办案关口,常态化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青年志愿者服务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基层“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以及进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帮助企业提升劳动用工管理能力,提高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着力把更多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