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工作,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预防各类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市将对全系统各中小学(含中专、中职)所使用的各类房屋、构筑物、用电、用水、用气及综合防灾能力等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各校须在12月18日之前对所使用的各类房屋及构筑物,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特种设备等先行组织一次全面自查。在检查过程中,参照《校舍安全定期检查记录表》要求做到认真、细致填写。如发现疑似危房、构筑物及用电、水、气等隐患,应将有关问题记录在案,会同复查小组复查,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市教育局基建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12月下旬对各直管单位所使用的各类房屋及构筑物、用电、用水、用气等进行复查。
据了解,各单位要结合本次校舍的安全检查,突出对消防、报警系统、校舍食堂器具的检查,对隐患严重的危险校舍(D级危房)要坚决封闭停用,及时做好学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限期拆除。同时,认真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甚至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依照《安徽省中小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