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决策的社会认可度,增强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区位价格调整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区位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听证事由
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区位价格调整情况。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10时在皖江财富广场A2座9楼949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芜湖市房屋征收管理处资金审核科科长主持,听证人代表3名协助开展,记录员1人现场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进行了全过程录音。参加听证会特邀代表有各区(开发区)征收部门代表、村镇代表7人,市人大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代表各1人,法律行业代表、房地产评估行业代表各1人,共13人。
三、听证会程序
1.宣读听证会会场纪律;
2.听证人代表介绍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区位价格调整情况;
3.听证代表按照上述名单逐个发表意见;
4.听证人代表发言;
5.听证代表审阅听证会笔录并签名;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四、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听证代表们对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区位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听证会代表对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此次调整程序、调整方向及幅度表示认可,达成了一致共识,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归纳总结如下:
(一)建议参考非住宅房屋认定年代,将无有效证照的住宅房屋认定年代统一规定为2007年8月14日。
(二)建议调整住宅房屋补助、奖励标准基数,不再限定为人均标准补偿面积补偿。
(三)建议参照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奖励标准,调高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奖励标准。
五、听证会意见及处理情况
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芜湖市房屋征收管理处进行了逐项梳理,并于听证会结束后,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讨论,考虑到政策延续性,本次听证代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