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交警部门的酒驾整治及查处,有的驾驶人说的是真话,有的驾驶人则为了逃脱责任谎话连篇,当然,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近日晚,芜湖公安交警鸠江大队民警在天门山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发生一起因食用槟榔引发的误测事件。一名驾驶人在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时,仪器报警疑似酒驾。随即该驾驶人向交警说明刚嚼过槟榔,并主动配合下车进行二次检测。复查结果显示其呼气酒精含量为零,排除酒驾嫌疑。交警提醒:部分食物(如槟榔、蛋黄派、腐乳等)可能因成分特殊导致酒精检测仪误判。若遇此类情况,请保持冷静,主动说明饮食情况,并积极配合复检。
有的司机说的是真话,而有的司机就是满嘴谎言。一男子中午饮酒晚上被查,竟甩锅“药物”。近日晚,芜湖公安交警三山大队在三华路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一名驾驶人疑似酒驾。驾驶人反复强调当晚并未饮酒,仅服用治疗颈椎的药物,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经进一步调查了解,驾驶人徐某承认中午饮酒,以为晚上酒精已挥发,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不料仍被测出酒驾。最终,民警依法对徐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另一男子醉驾肇事却谎称是朋友开的车。近日晚,徐某酒后驾车途经三山经济开发区芳甸路时,因酒精作用导致车辆失控撞向中央护栏,事发后徐某离开现场。民警清理护栏时,徐某则折返回现场,谎称刚刚是由朋友驾车肇事,现将车辆归还给自己。但其说辞漏洞百出,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1mg/100ml,涉嫌醉驾;血检结果为268.58mg/100ml,确属醉驾。经调查,徐某手机无任何相关通话记录,谎言不攻自破。最终,在证据面前,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醉驾肇事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芜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危害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