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通州湾示范区TZW05单元02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5〕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通州湾示范区TZW05单元02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TZW05单元02街区东至海荆路、南至江珠路、西至221省道、北至江明路,用地面积约120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82.3公顷,规划以工业用地、工业商业混合用地等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深入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通州湾示范区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5〕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