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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12月4日发布)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宜宾

2022-12-04 15:24 来源: 宜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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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0—24时,宜宾市新增27例无症状感染者,均第一时间转送至市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涉及密接等风险人群已落实排查管控。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翠屏区人,在密接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翠屏区人,在密接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3:叙州区人,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4:叙州区人,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长宁县人,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长宁县人,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7:叙州区人,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8:屏山县人,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9:叙州区人,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0:叙州区人,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1:叙州区人,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2:叙州区人,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3:叙州区人,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屏山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兴文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6:兴文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密接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7:兴文县人,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8:高县人,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9:筠连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0:长宁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1:长宁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2:屏山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3:筠连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4:筠连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5:筠连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6:筠连县人,系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7:翠屏区人,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由相关区县进行通报)

  风险区最新情况:

  截至12月3日24时,全市共有高风险区25个,低风险区3个(叙州区、屏山县、兴文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高风险区25个,分别是:叙州区19个,屏山县3个,兴文县3个。

  叙州区:

  叙州区泥溪镇上正街柴巷子2栋

  叙州区南岸街道七星小区20栋2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鼎业兴城B区12栋1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梦想和居14栋1单元和2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中山生态园2栋2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银杏花园13栋2单元

  叙州区赵场街道丽雅龙城11栋2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亮点一小区16栋1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安居里小区7栋3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安居里小区7栋1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叙府路西段10号2栋4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安居里小区1栋3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蜀南大道西段32号

  叙州区南岸街道绿洲家园1期4栋

  叙州区赵场街道山水原著溢香谷17栋1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安居里小区5栋2单元

  叙州区赵场街道缇香湾26栋2单元

  叙州区南岸街道鼎业兴城11栋3单元

  叙州区观音镇观音社区滨江花园3单元

  屏山县:

  屏山县屏山镇染房村(原鸭池乡染房村)

  屏山县屏山镇染房村一组

  屏山县屏山镇鸿正国际9栋3单元

  兴文县:

  兴文县古宋镇僰都综合市场10栋4单元

  兴文县古宋镇香水山社区恒阳商业街恒阳大都会A期一单

  兴文县共乐镇从鹤盘山村党群服务中心到鹤盘山村二组牛栏田,到东阳环线公路大地头路口,到鹤盘山村水站的合围区域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权威信息和个人健康码情况,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如发现与通报病例或高风险区有时空交集,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的,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入住酒店和工作单位报备。省、市外所有来(宜)人员要严格落实好核酸检测“入川即检”“入宜即检”,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入住酒店和工作单位报备。同时,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到公共场所落实扫码验码,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来源 丨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丨刘瑶

  编审丨卢欣然

  监 制丨冯雷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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