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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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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15:58 来源: 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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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3日至5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党委(简称“支队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支队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支队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作为奋力谱写宜昌交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全力服务加快建设“三城五中心”的具体举措,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统筹推进、逐一落实,确保抓到底、落到位。
  (二)坚持领导示范,压实责任抓整改。支队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由支队党委书记总负责,支队长协助并分别统筹负责,支队党委委员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巡察整改。支队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工作进行协调,主持召开支队党委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牵头负责7项具体整改任务。支队党委委员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领域整改,深入基层指导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各直属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紧跟支队党委部署,形成整改落实工作合力。
  (三)坚持从严从实,明确任务抓整改。支队党委对表对标市委要求,紧密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把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分解细化,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每一项都由支队党委委员作为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各直属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按照支队党委整改方案要求,上下联动、实时对接,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四)坚持全盘理念,综合施策抓整改。支队党委坚定不移推动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审计整改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精神存在短板
  (1)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二是接到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通报后,迅速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及佐证材料已及时上报。三是开展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184条,整理汇总并下发《问题隐患清单》至各直属执法大队,持续进行督办整改。四是下发了《宜昌市2021年“平安车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城区汽车客运站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平安车站示范点”申报材料已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五是持续开展“两客一危”车辆4G动态监控抽查,已印发市级抽查考核情况通报9期,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抄送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2021年4月至9月,累计批评教育驾驶员2348人次(同比减少16%),经济处罚175批次(同比减少44.8%)、罚款29450元(同比减少36%),停班学习12次(同比减少81%);累计对道路运输企业通报1次(同比减少50%),约谈3次(与去年同期持平),整改39次(同比增长30%),处罚1次(与去年同期持平),罚款1000元(同比减少50%)。以上数据表明,经过持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企业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
  (2)道路运输安全执法力度不够
  一是开展了“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月”“打击成品油非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大危货专项整治行动,6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2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注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查处了5台非法从事成品油道路运输车辆。二是支队纪委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各直属执法大队安全监管完成了一轮督查全覆盖。三是针对某运输企业违规行为较多、考核排名多次垫底,支队主要负责人对该企业所在的辖区执法大队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累计对该企业进行了10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约谈企业负责人5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完成动态监控整改回复7份。四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认真梳理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动态监控情况通报,涉及支队所辖宜昌籍企业及车辆共64条,已逐条开展“回头看”,并进行了闭环处理。五是制定并印发了《“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处理销号机制》。
  2.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1)聚焦主业不够
  一是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9〕66号)文件规定,支队负责市交通运输局授权的行政审批初审工作,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内控制度》,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初审工作。在《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情况通报》中,交通运输部门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两项工作考核均位列第一名。二是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非法经营、危险货物运输非法运输、成品油非法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行业执法监管。截至10月底,共立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4件、罚款41.34万元,实施行政强制30件。三是印发了《道路交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一案一评”“双月学、双月考”等活动,法治素养和执法效能得到切实提高。四是扎实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清查出2类4项问题,全部按规定整改到位。
  (2)车辆运营市场秩序整治效果不明显
  一是持续加强宣传,通过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出租车行业周刊,提醒市民选择合规网约车平台及车辆出行。二是依托宜昌东站、三峡机场等人流密集地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经营网约车17台次,多次约谈违规派单较多的某网约车平台负责人。三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畅通办证渠道,召开了网约车专题会议,加快推进城区网约车合法合规进程。截至11月18日,合规网约车总数已达517台。
  (3)普通公路建设质量监管不到位
  一是省交通厅质监局通报问题已核实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亮剑行动”,累计发布通报7期,通报各类质量安全问题25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对3个质量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开展了质量约谈。三是严格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17家施工企业、9家监理企业2020年度信用评价予以扣分处理。四是开展了“公路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公路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两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共对全市51个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开展了全覆盖检查,累计下发抽查意见通知书34份,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189项。五是常态化开展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和监督部门验证性检测工作,共开展验证性检测和第三方检测共计51946点,涉及项目建设全部过程中的49个参数。通过检测发现较严重外观缺陷4处,清退不合格减水剂2批,返工处理不合格路基2000㎡、路面基层470㎡、预制梁板2片、隧道初支1.8米、盖板涵8道、反光标线800㎡、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675㎡。
  (4)行政执法不规范
  关于违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一是支队主要负责人对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及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部“两规范、一禁令”全员考试。三是制定了行政执法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程序管控。2021年11月初,支队纪委组织工作专班对各直属执法大队正风肃纪、行政执法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直属执法大队落实执法内控制度情况较好。四是截至10月26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1件,其中减轻处罚案件2件。对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均经支队集体研究通过后作出,未发生违规作出处罚决定情形。五是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六是修订了《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行政执法在百分制考核中占50%。
  关于超越权限作出处罚决定。一是支队主要负责人就未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内控制度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及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内控制度。截至10月26日,支队作出罚款金额超过两万元的案件4件,均报市交通运输局集体讨论,未出现应报而未报情况。三是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组织开展了“一案一评”案卷评查、“双月学、双月考”等活动,并通报了学习考试等相关情况。五是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清查出2类4项问题,全部按规定予以整改。
  关于部分案件执行不到位。一是已完成催收执行罚款2万元,结案2件。二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4件,已执行完毕案件2件。三是支队探索成立案件处理室,集中办理普通程序行政执法案件的文书制作、送达和处罚决定执行等工作。
  (5)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有差距
  一是万人公交车保有量进一步提升。200辆新能源公交车已全部投放到位,车辆拥挤度、乘客等待时长等方面均得到切实改善。二是对上资金争取力度不断加大。世行项目通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审核后已上报国家部委。三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市政府已组织召开公交都市创建专题会议,明确了公交都市创建职责与任务。四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昌市中心城区提品质增能级十大行动实施方案、投资计划和《宜昌市城市建设五年攻坚行动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计划总投资3.8亿元的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及换乘站项目已纳入项目清单。
  3.未按规定要求完成企业脱钩工作
  一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脱钩方案。二是9月15日召开了参股企业脱钩问题专题会议,支队领导于11月8日到该公司实地调研,并与高新区管委会土地征收处进行了沟通交流,脱钩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组织召开了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10个在职党支部汇报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党委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党委中心组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开展了2次理论学习,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研讨交流发言。三是印发了《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责任分解》,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从2021年9月起,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两个方面实行月度考评。四是党委书记带队对6个在职党支部基础工作、特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对联系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与分管科室、直属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为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五是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委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72人次。六是先后有10名干部职工因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被通报批评,并按照支队规章制度给予了相应处理。
  (2)压力传导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各党支部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典型问题通报,干部职工敬畏法律、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二是支队党委书记对某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批评教育,该同志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三是2021年10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坚决纠正作风不优、担当不力、工作懈怠、纪律涣散等突出问题。四是已印发3期违规问题处理情况通报,10名干部职工因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被通报批评,并按照支队规章制度给予了相应处理。五是举办了“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主题廉政讲堂,党委书记作了《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廉政党课,5名党员现场开展了“以案五说”,83名干部职工参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六是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某执法大队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将按最低档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3)少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摘编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二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和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已向党委报告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三是督促“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9批次、28人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54人次。四是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代表党委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视;党委委员就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支队纪委书记牵头围绕行政执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纪律作风等工作开展了4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20余个问题当面反馈并责令整改。
  (4)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一是开展了道路交通行政执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环节43个,查找廉政风险点203个,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二是制定了《道路支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实现规范权力运行“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三是开展了安全监管、行政效能、路政执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监督检查,对支队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全程招标监督。四是组织召开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听取10个在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汇报,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
  一是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增强干部职工敬畏法律、遵守纪律的自觉。二是支队纪委书记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18人次。三是支队纪委书记牵头围绕行政执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纪律作风等工作开展了4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面及时提醒并责令整改到位。四是对3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干部职工作出了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和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
  (2)纪委履职不到位
  一是强化履职意识。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增强干部职工敬畏法律、遵守纪律的自觉。二是加强研究部署。支队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听取10个在职党支部情况汇报,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支队纪委书记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18人次。
  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严
  一是党委召开了公车违规停放问题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上作了检视反思,研究了加强公车管理的具体措施;当事驾驶员、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查。二是支队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均已扣发。三是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开展了研讨交流,筑牢纪律规矩意识。四是重新修订了《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五是已举办两轮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专题教育培训,50余人次参加。六是开展了4次公务车辆使用暗访,未发现违规情形。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违规重复配发执法服装
  一是党委书记对负责执法服装管理的科室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开展了研讨交流,筑牢纪律规矩意识。三是重复配发的12套执法制服已全部收回,纪委对回收的执法制服进行了清点验收。四是严格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已明确执法服装管理责任科室,严控发放范围、发放种类,落实回收要求。纪委加强监督,对检查发现的执法制服管理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2)个人欠款长期未收回
  一是由支队代付的2009年安全责任金2000元已收回,并已及时核销往来,支队纪委进行了监督核查。二是组织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财务科分管领导在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三是组织开展了财务专业知识培训。四是分管领导组织财务科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出现个人欠款长期未收回问题的原因,对财务科牵头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五是已制定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公司对历年来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
  5.超范围发放举报奖励资金
  一是党委书记对涉及超范围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2个直属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超范围发放的5400元举报奖励资金已全部收回并入账。三是《宜昌市运管局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已废止。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一是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二是已修订并印发党委《议事和决策规则(试行)》,党委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支队党委会决策均严格按民主集中制要求执行。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由专人客观全面、详实准确地记录党委会会议内容,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四是形成工作机制,议定在每年民主生活会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上,由党委书记报告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支队纪委加强对本级党委的监督,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
  支队党委研究起草了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方案,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差距
  一是已开展2次案卷集中评查活动、3次“双月学、双月考”。二是2021年公开招聘中,已录用具有法律及交通运输相关专业背景人员9名,执法队伍专业化结构得到优化。
  (2)少数中层干部任职与岗位不一致
  支队已启动正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处于拟提拔对象考察阶段,陈某某、刘某某任职与岗位不一致问题将结合本轮选拔任用工作一并进行调整。
  3.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督导不到位
  一是党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某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党委书记带队对6个在职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在10月份党建工作例会上,听取了各在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口袋书”履职情况,通报了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对各在职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四是支队党委坚持定期召开党建例会,听取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按季度审查各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共审阅各支部党课36篇,下发了《推动在职党支部党课质量的提示函》。五是已修订了《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全面从严治党在百分制考核中占50%。
  (2)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组织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建、老干部工作分管领导作了自我检讨。二是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已完成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了支部班子。三是丰富活动形式,激发参与热情,组织退休党员参观了宜都青林古镇,完成了老干部活动室踏勘。
  (3)基层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强
  一是统一购买和配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加强自学,并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了随堂测试。二是党委书记带队,对标市委巡察支队党建工作相关要求,对6个在职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三是向各党支部印制并分发了《宜昌市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50册。已开展3次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随堂测试。
  (4)党员发展工作把关不严
  一是支队党委书记对存在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某执法大队党支部时任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党支部现任支部书记对该名党员及其2名培养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已责成该名党员重新撰写入党思想汇报。二是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某执法大队党支部召开了专题整改会、全体党员大会,通报了该名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对支队近五年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提示函》,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四是结合11月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了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了随堂测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国之大者”,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道路运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队自身建设两个支撑。
  (二)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应付心态和过关思想。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支队各党组织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后续工作安排;对搞选择性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夯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补齐补强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落实党支部固本提质三年行动,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助推宜昌交通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道路交通综合执法主责主业,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效能,为宜昌交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反映。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717-6241132,通讯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10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429711492@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346322。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