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的街头巷尾
有一群“小红帽”在守护
他们的 行为守则 新鲜出台啦!
为全面推进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创建 持续深化 “ 志愿之城” 建设 进一步规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5月25日
中共宜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 《关于规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的通知》
如何做好志愿服务活动 一起来了解
做 文明劝导志愿者 提升公共文明水平 展现宜昌城市文明形象 共同缔造 幸福、文明、美好 的生活家园
关于规范文明劝导
志愿服务的通知
城区各区委宣传部,宜昌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直及中省在宜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持续深化“志愿之城”建设,进一步规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公共文明水平,展现城市文明形象,引导广大市民共同缔造幸福、文明、美好生活家园。现将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充实文明劝导志愿者队伍
各区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和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加入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伍,组成若干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小队,重点安排在城区各志愿服务站点、公园广场、窗口网点、商业大街、文化场馆、交通路口、交通场站、公交站台、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每个点位至少有2名文明劝导志愿者。同时,加强对上下班等重点时段文明劝导志愿者的安排。
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主动做好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
二、规范文明劝导志愿者行为
文明劝导志愿者统一佩戴“文明劝导”袖标,穿“红马甲”或戴“小红帽”。在开展文明劝导工作期间,自觉遵守以下要求:
1.着装得体,不穿背心、拖鞋,不戴墨镜,不手挎包;
2.不敞开志愿者马甲,不歪戴帽子;
3.不扎堆聊天,不玩手机、长时间接打电话;
4.不吃零食、抽烟,不袖手、背手、斜插兜;
5.不手搭栏杆、身靠立杆,不倚坐在围栏、共享单车上;
6.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7.保持姿态端正,讲究方式方法,注意文明用语。
三、规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内容
1.劝导乱扔杂物(垃圾)、车窗抛物行为;
2.劝导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行为;
3.劝导损坏公共设施、损坏花草树木行为;
4.劝导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5.劝导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行为;
6.劝导躺卧公共座椅行为;
7.劝导遛狗不牵绳、动物排泄物不清理行为;
8.劝导无序排队、无一米间距、插队行为;
9.劝导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行为;
10.劝导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行为;
11.辅助做好点位的环境卫生维护及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中共宜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5.25
*鸣谢: 宜昌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 宜昌发布求索创新工作室
制作丨闵娜 熊鹏 制图丨杨婉
编辑丨肖雨琴 编审丨龙怡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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