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7方面16项……长三角示范区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将复制推广

近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推广示范区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这是国家长三办继去年发文复制推广示范区第一批制度创新经验后,又一次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示范区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共有七方面16项内容。 一起来看↓
国家长三办总结提炼的示范区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共有七方面16项:
在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方面 ,包括跨省域规划技术标准统一机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联编联审机制。
在探索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 包括环评制度改革集成,统一的河湖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及评估考核机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联合推进机制。
在探索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的土地管理机制方面, 包括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统筹使用机制。
在探索项目跨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机制方面, 包括省际毗邻地区重大项目建设联合推进机制,跨区域企业投资项目联合管理机制,跨区域投资项目统一在线审批监管机制。
在探索促进各类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方面, 包括协同创新机制,人才联合发展机制,统一的标准管理办法。
在探索跨区域税收征管一体化方面, 包括智慧税务联合推进机制。
在探索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政策方面, 包括清单制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教师一体化培养机制,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机制 。

此次复制推广范围包括 长三角四省市 ,同步面向 全国其他有条件的地区。
根据《通知》要求,要把 复制推广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与巩固落实第一批制度创新经验推广成果 结合起来,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打破行政藩篱和制度障碍,推动要素充分流动、资源高效配置、经济循环畅通,努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资料: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编辑:黄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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