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竟敢哄抬物价,芜湖严查重罚!
疫情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始终紧盯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迅速开展价格监管案件查办, 严厉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
4月17日上午,经开区局工作人员在微博发现有人发帖反映 芜湖市乐玛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蔬菜价格过高 后,主动留言告知其可以通过12315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并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实地核查。
经查,品名为 “橄榄包”(包菜)的实际售价为18元/千克,高于日常销售价3.78元/千克 ,当事人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被举报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2
4月17日下午,镜湖区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 镜湖区友国水果经营部现场售卖阳山水蜜桃29.8元/千克, 调取监控视频显示2022年4月16日22时13分阳山水蜜桃售价为 19.8元/千克 。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大幅度提高商品销售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目前,镜湖区局已立案调查,拟依法处以顶格罚款。
案例3
4月18日上午,鸠江区局执法人员根据抖音用户发布的线索对 鸠江区润生超市怡园店检查,发现该店4月17日销售的猪前腿肉价格为70元/千克。 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大幅度提高商品销售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目前,鸠江区局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持续保持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 尽量选择由正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并保留消费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维权证据,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 编辑:邢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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