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波九江市政府消费券要来了,明晚8点开抢!
为充分挖掘国庆黄金周消费潜力,扎实推进“2022年九江金秋消费季”促消费活动,搭建购销“两旺”平台,抢抓节庆消费旺季,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22年国庆期间面向全市市民发放173万元市本级“国庆金秋”消费券,公告如下:
一、活动形式 本次消费券活动 餐饮、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将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平台发放。消费券采取个人领取、先到先得方式确定活动参与人员。
二、消费券领用细则 (一)消费券发放对象: 全体在九江市人员(包括域外来浔人员)
(二)发放安排及票券有效期:
(三)费用总额:
餐饮券发放50万元、零售百货家电券123万元,合计173万元。
(四)消费券设置:
(1)消费券面额: 餐饮电子消费券设有满600元减200元优惠券1250张,满300元减100元优惠券1600张,满150元减50元优惠券1800张;零售百货家电电子消费券设有满600元减200元2050张,满300元减100元4100张,满150元减50元8200张。消费者每轮可领取餐饮、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各一张。
(2)使用规则: 单笔订单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最终核销面额以商户提供发票或对应销售记录为准。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得进行充值,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3)核销商户: 本次消费券发放作为第三批消费券的延伸,核销商户是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及经开区已参加九江市市本级第三批消费券餐饮、零售百货家电的商户和愿意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的中心城区商户。
(五)消费券领取方式 :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云闪付”APP并完成用户注册→定位九江→首页点击“国庆消费券”图标→选择消费券类型。
本次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将通过“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商务九江”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及时关注。
(六)消费券使用方式: 前往票券中所展示的指定商户出示“云闪付付款码”(限绑定62开头银联卡),再由商户使用扫码设备进行核销。
(七)已获取优惠券查看方式: 点击“我的”,点击“我的票券”,查看“未使用”的票券。
三、活动合作商户
(一)商户报名资格
选取九江市区(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及经开区)范围内百货、商超、餐饮、家电商户。报名必要条件(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商户不在失信企业名单内;
2、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及经营地址必须为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及经开区)范围内;
3、商户开立了对应的对公账户并为支付系统的入账账户;
4、商 户拥有收银系统并开通了支付功能,可以使用收银系统进行消费券的受理,相应数据应至少保存至2022年12月31日;
5、商户经营主体符合本次消费券活动类型。
(二)报名准备资料:
门店名称、门店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身份证正面、反面、营业执照原件、对公账户印鉴卡或开户证明(或银行电子回单)、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照片1张、法人银行卡预留手机号。
扫描下列二维码 可填写报名资料
(三)商户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核销餐饮、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的企业,请联系报名。 联系人: 刘小静:18000723001(微信同号) 张和峰:18007029899(微信同号) 宋 熔:15879298398(微信同号)
本次活动推动过程中,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特此公告!
九江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8日
来 源| “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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