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吴赛报道:“爹爹,文明行为见于日常,我们家禽要圈养,房前屋后卫生勤打扫,文明节俭办红白事……”12月21日,在大幕乡井头村活动广场,志愿者们向村民发放宣传折页,召集群众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活动。
活动过程中,宣讲员从农村生活实际出发,以村民身边的小事琐事为例,通过生动的语言和鲜活的故事,向村民科普了哪些行为是不文明行为、如何规范不文明行为,以及遵守文明行为的目的、意义、基本内容等,引导农村群众摒弃陋习,自觉践行文明行为,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争做文明先锋。期间,井头村舞蹈队自发为现场群众带来山歌演唱和大鼓表演,以文艺演出的形式歌颂乡村文明新风尚,激励广大村民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践行文明理念的行动之中。
“过去没有意识到遵守文明规范的重要性,现在大家都自觉当起文明人,不给别人添麻烦,村湾环境现在越看越顺眼。”村民唐望珍是组内的“百事通”,对于村湾的变化她深有感触。
自常态化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以来,井头村充分发动群众主体作用,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为基础,以创建评比、村湾“红黑榜”为抓手,引导村民共同践行房前常清扫、鸡鸭不散养、环境卫生共维护等一系列文明理念,如今,村庄面貌焕然一新,道路干净整洁,柴火摆放有序,生活环境大幅改善,文明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