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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我市启动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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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09:38 来源: 皖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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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我市入选安徽省试点城市,今后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时,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进行结算报销。

  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参保工伤职工到异地协议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机构按协议结算。工伤职工只需按照协议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单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哪些工伤待遇被纳入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参保地市外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住院工伤医疗、住院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等合规异地就医费用,可以按照异地就医经办规程的规定直接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因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到统筹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由参保地按原有规定处理。

  有需要的人员怎样申请办理?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结算步骤为:先备案,工伤职工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备案;选定点,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地市,该地市所有开通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均可提供相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持卡结算,工伤职工在已选择的就医地协议机构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表示,接下来他们将采取线上+线下的多渠道宣传方式,积极深入基层社区、厂矿企业等,宣传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要点和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获得感。

  记者 况安轩 通讯员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