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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措施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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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9:28 来源: 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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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破解制约电商发展的“人货场”问题,4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促消费、保民生的重要力量,保持了较强发展势头,在激发经济活力、促进灵活就业、提升发展信心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2022年,我市印发《促进农产品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市限上网络销售额22.63亿元,同比增长42.2%,高于全省32.7个百分点;限上电商企业175家,居全省第3位,创历史最好位次。

  此次出台的《措施》,在深入分析2023年网络销售情况的基础上,从扩大电商市场主体规模、优化电商发展环境、鼓励发展电商新业态、培养电商人才等四个角度明确10条扶持政策。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商企业业务回流、入限纳统。对网销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速达到一定目标的电商企业给予梯次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加快电子商务园区(直播基地)提档升级。创新电商园区(直播基地)发展模式,对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直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传统企业业态转型。鼓励线下传统商贸企业发展新零售,开拓网销市场。对首次在“i黄冈”及国内主流平台开设网店且单个网店年实物商品网销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促进直播电商新经济发展。支持MCN机构在黄落户。对于满足条件的MCN机构按一定比例予以奖补。

  推动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对在电商平台建设黄冈品牌特色馆、产业带专区的运营主体,每年给予一定比例奖补。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降本增效。为降低电商企业仓储成本,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对网络销售额5亿元及以上的平台型电商企业租用办公用房,按租用面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对电商快递企业在黄冈设立的自动化分拣分拨中心,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对电商快递企业在黄冈设立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点、智能快件箱等智慧物流设施,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

  加大电子商务项目招引力度。对电商头部企业在黄投入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奖励政策“一事一议”。

  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对在主流电商平台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主播,为黄冈企业带货销售额首次达到一定目标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一村一带货主播”培育,高端电商人才引进。

  营造电子商务良好生态。支持行业商(协)会、电商企业及MCN机构等在黄冈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活动,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补助。每年组织开展“我为湖北带好货”直播嘉年华暨双品网购节黄冈分会场、“网上年货节”等活动。(记者汪欢)

  责任编辑: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