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记者从宜昌市总工会获悉,2024年省部级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发放工作启动。
根据《湖北省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涵盖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以及慰问活动支出。2024年,除继续开展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外,新增在国庆节前后对80周岁及以上(2024年10月1日前)省部级劳模慰问项目,每人发放1000元慰问金。
据悉,宜昌城区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劳模生活困难月补助金标准线,分别为6500元、3200元。月补助额以劳模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补助金标准线的差额部分,最高月补助金额不超过1200元。(记者孙晓陵、通讯员胡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