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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力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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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09:07 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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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排查发现设施突出问题32个,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

  据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与固废管理科科长方燕介绍,自6月份起,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市铺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找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监管、考核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问题排查彻底、整改到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城管、住建或农业农村部门,发挥运维单位专业化力量,对全市218座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拉网式”排查。

  专项整治期间,市生态环境局与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地检查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等情况,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排查发现设施突出问题32个,其中,设计方面问题11个、施工方面问题1个、运维方面问题17个、考核方面问题3个。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目前已整改完成8个。

  我市坚持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慎建严管”,指导各地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优先考虑和美乡村、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无废乡村等建设需要,突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原乡镇政府驻地、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发展旅游地区等重点区域,合理安排、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据悉,近年来,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去年底,全市125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提质增效,今年计划治理15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年底治理率同比增长11.3%,其中迎江区、大观区治理率可达100%。

  【新闻延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不是一定要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如何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必须立足农村实际,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不能简单套用城市的方式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不一定要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搞“一刀切”。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治理模式;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采用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模式。三种方式可以选用一种,也可以相互结合。

  我市地貌多样,以山地、丘陵为主,多数村落之间距离较远,人口居住分散,且生活习惯差异大,有的地方集中处理污水难度较大。因此,在充分听取群众意愿、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以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为导向,我市积极推广利用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林地等消纳农村生活污水的模式,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全媒体记者 白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