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磊)记者从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11月11日正式发布,对我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所需的材料和物品按造价的15%给予补贴,每套房屋补贴上限为5万元。11日上午10时起市民可以申请补贴。
据悉,我市城镇规划区内2014年12月31日前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且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的城镇住宅房屋可以申请补贴,但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装修行为在2024年内开始的,且2024年9月6日未完工,提供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可以享受此次补贴。纳入购置补贴的材料服务品类具体如下:瓷砖、地板、卫浴、集成吊顶、橱柜、定制衣柜、墙面、室内门、进户门、其他门窗、基础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家电、灯具、窗帘、活动家具等不在补贴范围内。申请人进入“物业芜优”线上平台,点击首页的“旧房装修补贴”模块提交申请,按照页面提示规范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材料即可,其中发票需标明品类明细。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按照先到、先审、先得原则拨付补贴资金。若资金额度提前用完,以政府官网发布的停止兑付公告为准。
根据规定,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补贴,申请人可为多套房屋分别申请补贴。对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此项补贴。补贴金额是实际使用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15%,补贴上限为平均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详细信息市民可登录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或根据官网提供的各县区咨询电话进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