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联系我们:027-85695666

市政协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实践 助力安庆科学民主立法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要闻

2024-11-16 08:51 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记者从市政协获悉,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探索开展政协立法协商工作实践。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台14部地方性法规和4部政府规章,《安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等均属全国首创,市政协已成为我市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重要平台之一。

  在立法项目计划编制阶段,市政协积极组织各级政协组织及政协委员、界别群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等踊跃参与政府立法协商工作,广泛征求和听取其意见建议,及时组织有关政协委员、界别群众开展立法项目论证,摸清立法项目基础情况,最大程度呼应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

  比如,在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刘国平、丁飞、江霞、吴美莲联合提出《关于保护传承繁荣发展黄梅戏的建议》受到高度重视。2021年12月,《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获批实施,成为全国首部保护传承黄梅戏的地方性法规,有力地推进了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在立法项目起草审查阶段,市政协围绕重要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及重要政府规章草案等,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广泛多层联动协商,有针对性地组织政协委员、界别群众进行专题调研论证,并先后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安庆市人民政府立法和重大决策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诸多立法协商工作,提供相关意见建议,确保政府立法协商更深入、更精准。

  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研究吸纳,其中,针对《安庆市人民政府立法和重大决策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全部采纳。同时,多名委员先后参与制定《安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安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在立法项目评估论证阶段,市政协积极组织政协委员选择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现状问题,提案完善制度设计。比如,对2017年制定的《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2019年制定的《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委员们踊跃提案,其中《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修改提案5个,有力有效促进完善相关制度设计,这两个《条例》分别于2020年、2022年进行了修改并经省人大批准实施。(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