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召开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联席会,两地10个基层检察院就“文化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成两项协作机制。
这也是继今年4月,两院在重庆忠县会签《长江上游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启三峡库区检察协作后,第二次为服务保障三峡库区高质量发展“集结”。
会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忠县人民检察院、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巫山县人民检察院、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检察院、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葛洲坝人民检察院的10位检察长分别发言,聚焦“三峡库区生态环保跨区域检察协作”深入交流,并会签《关于建立三峡库区跨区域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三峡库区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
针对文化保护方面,聚焦“持续加强对破坏历史文化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4大重点领域,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机制”“调查取证协查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聚焦全面加强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合作,建立“信息资源联络共享机制”“生态修复协作机制”等9项工作机制。
据介绍,作为三峡库区检察机关,两地会签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协作意见,标志着三峡库区检察协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双方将共同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有力的检察保障。(记者杨雪,通讯员黄雷、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