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商研判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宜昌自1月15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转为临时管控。
1月12日零时,宜昌全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随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迅速传达落实预警要求,采取非现场技术手段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减排措施。当前宜昌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改善,达到预警解除条件。
预警解除后,各单位将指导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并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三级管控”清单内的企业继续执行相关管控要求,持续强化生物质燃烧巡查管控,督促建设项目尽量减少车辆运输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防止污染反弹。(记者杨婧 通讯员李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