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市场监管局15日消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日前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还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前,组织开展一系列宣贯活动,让经营者、消费者知晓新国标相关内容,督促经营者做好新国标车辆采购、旧国标车辆库存消化工作。同时,在新国标正式实施前,将严格按照现行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记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