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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民意民智 立法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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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 07:54 来源: 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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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面 ——

  汇聚民意民智 立法更接地气

  地方立法如何立足实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覆盖面,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今年1月1日,随着《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施行,我市农村供水工作迈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这部全省首部农村供水地方性法规,立法过程中有效发挥了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

    “民意是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人大代表是民意的‘传声筒’。因此,我们在立法工作中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参与机制,立足乡镇和村(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全覆盖的优势,推进工作站与联系点融合发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立法信息准确传达到基层一线,同时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汪秀祥介绍。

    翻开《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农村供水应当健全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这其中关于健全完善水费收缴机制的内容,就包含了贵池区梅村镇人大代表收集的民意。“接到《条例》意见征询任务后,我们依托人大代表工作站平台,组织人大代表广泛收集选区农村居民的意见建议。一些村民反映交水费不方便,而这也是影响水费收缴率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我们提交了‘创新水费收缴方式,便于用水户便捷缴费,提高水费收缴率’的建议,没想到真被采纳了,很有成就感!”梅村镇人大主席江云龙告诉记者。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损坏水管予以罚款或给予相应赔偿”“农村供水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依法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来自基层一线的“原汁原味”意见建议,经人大代表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为《条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连心桥’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农村供水专题调研,采取上门走访、就地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用水和企业供水中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共收到意见建议70余条。”汪秀祥表示,人大代表的深度参与,更好地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规制度中,生动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提高了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这也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条例中对于村民采挖少量砂石的情况,应当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在《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意见征询中,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东至县官港镇人大经调研后提交了这条建议,被立法机关“听到”。正式颁布的条例中明确规定“村民可以采挖用作普通建筑材料以及生活自用的少量砂石,凭当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后,可以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采挖的砂石不得销售。”让不少群众感到法规有力度更有温度。

    作为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渠道,各联系点在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过程中,积极参加调研和论证,切实保障立法环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进一步延伸立法“直通车”触角,2024年,我市新增贵池区池阳街道清风社区、东至县尧渡镇梅城村等2个基层治理类型的联系点。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8个联系点,覆盖村(居)委员会、乡镇政府、基层司法机关、法学研究机构,兼顾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群体的立法需求,让立法工作更广泛集民意、聚民智。

    邀请参加立法调研活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参加立法培训、法治讲座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联系点工作制度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丰富联系指导方式,不断促进联系点高质量运行。“部分村(社区)联系点创新收集意见方式,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变网格员为意见建议‘收集员’,将收集意见建议工作融入日常,进一步延伸联络基层触角,扩大立法意见征询的‘朋友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军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来看,联系点参与立法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立法活动的范围、频次、深度等不断增加,立法建议的质量逐年提升,已成为我市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截至目前,各联系点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两个五年立法规划、每个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提出立法建议项目30多件;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1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了意见征集工作,收集意见建议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