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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信用越好 检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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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09:38 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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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于上月底正式出台实施《安庆市交通运输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对全市1095家道路运输企业和41家水路运输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激励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管理办法》规定,监管范围为在安庆市登记注册并获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参与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公路水运工程等单位,以上企业将被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类。其中,守信企业为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中划分为守信类别,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为AA和A级别,且在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优”级的企业;警示企业为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中划分为警示类别,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为B级别,或在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良”级的企业;失信企业为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中划分为失信类别,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为C级别,或在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中”级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为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中划分为严重失信类别,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为D级别,且在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差”级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须同时满足3项指标才会被列入;对于警示企业和失信企业满足1项指标即被列入,并根据3项指标结果从高认定。

  《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守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将结合实际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在行政许可办理中,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激励措施;在行业相关荣誉表彰奖励、评优评先、品牌创建、市县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申请评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于警示企业,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于失信企业,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将适当增加检查比例和频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警示约谈等措施。对于严重失信企业,日常监管过程中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上限,依法依规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从而实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对诚实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王振斌 实习生 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