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已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为了快速瘦身,不少人选择购买减肥产品,然而市面上看似诱人的减肥产品可能暗藏“危机”。近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处理了一起网络销售有毒食品案,多名售“毒”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在减轻体重方面的作用显著,但伴随的心脑血管事件风险显著增加,包括心脏病发作、非致死性卒中、心血管死亡等。早在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要求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自2023年底开始,曹某甲、曹某乙等人在明知其所销售的减肥胶囊中掺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情形下,仍通过聊天软件联系上线购进减肥胶囊,并通过网购平台合伙对外销售。
2024年2月,该团伙曾被民警依法扣押减肥胶囊5024粒,但在利益驱使下,案发后几人仍铤而走险,继续销售该类减肥胶囊。同年4月,曹某乙在“提货”时被民警查获,现场扣押减肥胶囊2982粒,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经查,该团伙通过线上渠道销售“毒减肥胶囊”合计16.7万元。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曹某甲、曹某乙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法院判处被告人曹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曹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人员均获刑。
检察官提醒,减肥应当通过科学饮食和加强锻炼来实现,即便需要医疗手段,也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面对网络销售的“减肥神药”,作为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同时,生产、经营者需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履行对食品安全的审查义务,莫因图小利而犯大错,坑人又害己。(全媒体记者 余永生 通讯员 赵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