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持续强化财力保障,2024年统筹安排109.6亿元用于全市农林水支出,以“真金白银”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
保证乡村振兴投入力度。提升涉农投入总体水平,2024年全市农林水支出109.6亿元,同比增长10%。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安排市级衔接资金14830万元,保持投入不减,全市衔接资金总量20.8亿元,同比增加1亿元。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全市比例达15.9%。
积极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年发放或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6.6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安排市级资金1531.5万元支持推进1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山市因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资金200万元。
支持实施“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2024年安排6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全市“千万工程”建设投入5.6亿元。指导推动怀宁县月山镇复兴村、安庆经开区茶岭镇年丰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下达怀宁县复兴村省级统筹土地出让收入资金50万元;协调怀宁县安排下达复兴村衔接资金31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支持动物防疫和畜禽产业发展,提升渔业发展水平,推进茶叶、蚕桑、蓝莓、高山蔬菜等特色产业发展。2024年成功申报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岳西县),获得项目资金5000万元。联合主管部门申报“五好二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现代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获得资金2250万元。
扶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按照资金总量不减原则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村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2025年,安庆财政将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更强举措、更实投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见习记者 唐秀婷 通讯员 张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