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太湖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学习重点,系统谋划组织,确保上下推进“一盘棋”,力促学习教育“见实效”。
太湖县委常委会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全县学习教育工作。县级层面学习教育专班和各县管党(工)委注重统筹工作力量,突出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全面掌握15个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各乡镇结合党建指导员联系制度,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指导。
太湖县委常委会制定带头开展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细化提出每月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具体要求等。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1200余次。由190余支青年党员志愿队为1210余名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开展送学上门、结对帮学;依托驻外招商组、选派挂职人员和外出招商团队组建流动服务队为流动党组织开展送学;推行“线上学习+线下剖析”“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流动学习角+班前一刻钟”等模式,抓紧抓实三新领域党员学习教育。
各基层党(工)委结合工作实际,挖掘警示教育资源,利用廉洁文化馆、刘邓大军刘家畈会议旧址等党性教育基地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开展交流研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36场次,220余人开展交流研讨。继续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切实做到“双向共管”,强化作用发挥。(全媒体记者 程呈 通讯员 刘灿)